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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荣获“青海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7-11-30 16:04:53

    11月16日,第六次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西宁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获得“青海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西宁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为主线,以强化机构建设为抓手,持续改善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推进妇女儿童教育事业,加强妇女就业创业保障,加大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力度,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逐年加大对教育、卫生等领域的资金投入,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从2011年的27.3亿元增加至2015年的46.2亿元,医疗卫生经费从7.49亿元增加至22.47亿元。认真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推进市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资源整合,指导基层优化配置妇幼保健服务资源,在全国率先组建四级紧密型一体化医疗集团,构建了优质高效、群众满意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3.2%(其中城市为96.78%,农村为91.04%),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婴儿死亡率从2011年的16.48‰下降到8.7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2011年的18.17‰下降到10.75‰;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患病率为1.35%,均保持在较低水平。坚持教育优先原则,全市共累计投入教育经费229亿元实施校安工程、教育布局调整、标准化学校建设、全面薄弱学校改造等重大项目649个,新建改建西宁五中等城乡学校298所,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填补了我市高职教育的空白,全市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城乡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权益得到保障。截止目前,全市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121.16%,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8.5%,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3%,高中阶段毛入学率100.06%,均完成规划中期目标任务。积极引领广大妇女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伟大实践,强化政策扶持,加强技术培训,城乡不同妇女群体的创业就业能力不断提高。“十二五”期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15.0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就业人员中女性占60.21%,城镇参加失业保险17.13万人,其中女性7.97万人。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87%,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95.18万人次,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受到国务院表彰,荣膺“全国创业先进城市”称号。健全完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系,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9.78%,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取得阶段性成效,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实施“清水入城”工程,建成北川、海湖、宁湖三大湿地,打造了“三河六岸”绿色景观生态廊道。实施天保、“三北”等工程,建成北山美丽园,建成区绿地覆盖率达到40.5%,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大南山绿色屏障工程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在西北省会城市中率先建成“国家森林城市”,再添一张国家级名片。餐厨垃圾处理“西宁模式”在全国领先,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3%。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主城区“煤改气”在全国北方城市率先清零,黄标车淘汰走在全国前列,空气质量优良率大幅提升,位居西北省会城市前列。五年累计23.88万名群众脱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了26.3万群众饮水安全问题。进一步加大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宣传力度;积极救助困难群体,优化法律援助服务,建立妇女维权合议庭8个、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8个、“110”家庭暴力报警点64个、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83个,逐步建立完善了多角度、全方位的社会化维权格局,为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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