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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妇联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动“三基”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5-04-23 16:20:32

青海省妇联在“三基”建设工作中,按照坚持问题导向既是“三基”建设的鲜明特点,也是确保取得实效关键所在的工作要求,以“发现问题是能力,解决问题是发展”的工作思路,从当前“三基”建设最需解决的问题入手,找准突破口,全力推动“三基”建设工作。
强化基层组织。针对基层妇联组织服务能力较弱、覆盖面不够广,乡镇妇联组织活力不强的问题。省妇联结合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制定了《贯彻落实全国妇联加强基层服务型妇联组织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五有”、“五亮”(“五亮”:亮牌子标示、亮组织架构、亮工作职责、亮干部身份、亮活动内容;“五有”:有立体化多层面的基层组织网络、有服务能力强的基层妇联骨干队伍、有充满活力的工作阵地、有健全的工作制度、有特色鲜明的服务载体)的建设目标,以联系和服务妇女为工作生命线,延伸妇女工作触角,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依照《中华妇女联合会章程》,解决乡镇妇联组织不健全、工作力量不到位、工作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正在开展海南州共和县乡镇妇联换届试点工作,为2016年全省开展乡镇妇联换届积累经验。按照“哪里有妇女群众,哪里就有妇联组织”的要求,在巩固已有组织网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244个巾帼特色示范村创建“回头看”抓巩固提升工作。2015年将在非公经济组织建60个“妇女之家”,在全省基层妇联组织中支持创建70个“高原模范妇女之家”,探索在文化活动广场等妇女较为集中的场所建立“妇女之家”。按照推动妇联各项工作进“家”、促进妇联工作载体进“家”、吸引基层妇女群众进“家”工作要求,省、市州、区县妇联联动开展百场“妇女之家”大讲堂、最美家庭事迹巡讲走进“妇女之家”、道德讲堂走进“妇女之家”、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高原盛开活动走进“妇女之家”的“一讲堂三走进”活动。
夯实基础工作。针对妇联组织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工作缺乏长效机制问题。省妇联把制度建设作为“四风”突出问题的治本之策,扎实做好“废改立”工作,对《党务公开办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已有26项制度进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重新建立了《领导机关公开承诺制度》、《机关干部年度考勤及请销假报备制度》等11项新制度。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强化制度的纲性约束力,努力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逐步形成了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以服务是妇联组织“生命力”的目标要求,继续落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制、离岗告示制度、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建立了“主席接待日”制度,形成“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主抓、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推动岗位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根据职能制定了工作流程图,干部职工岗位职责、岗位标准、岗位承诺上墙,形成职责明确、办事高效的管理体系。分类健全基层妇女干部、妇女之家、巾帼特色示范村等信息台账,适时补充完善,提升工作效率。根据基层妇联组织需求,正在编印汉藏双语《妇联业务知识手册》,积极指导乡镇、村社妇联干部开展妇女工作。
提升基本能力。针对妇联组织基本能力还不够强,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履行职能缺少创新的问题。省妇联深化开展 “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率型、规范型、廉洁型”机关创建活动,丰富“书香溢满机关、‘悦’读点亮人生”的活动载体,通过党组织推荐一批好书目、党员读一本好书、写一篇好心得,鼓励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把党性课堂搬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让党员干部面对面接受教育、增强定力,真正做到接地气、增感情、补好“钙”。认真组织开展“道德讲堂”、“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专题座谈”等活动,通过机关干部谈体会、谈心得,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不断深入,服务基层的能力不断提升。采取法律知识讲座、测试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尊法、学法、知法、守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强化法制机关建设。依据《2013年-2017年青海省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采取省、市(州)、县(区)妇联三级联动,分层次、分类别开展省、市(州)、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妇联干部轮训,加大对新任村妇代会主任、乡镇妇联主席的培训力度。2015年,举办各类培训班13期,计划到2017年完成乡镇、村(社区)妇联主席、妇代会主任轮训任务。持续开展“妇联业务知识大讲堂”,着力打造理性信念坚定、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好的妇联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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