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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 新起点谋划妇女儿童工作

发布时间2014-01-13 17:45:40

    近日来,省妇联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及召开执委会等多种形式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并围绕 “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的战略任务,从七个方面谋划2014年妇女儿童工作: 
   一是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进一步明确全省妇女工作的前进方向。把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广大妇女中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把妇联工作放在“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的战略任务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动,找准妇联组织参与全面深化改革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坚定不移支持改革、身体力行参与改革、凝聚力量推动改革。
   二是围绕“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战略任务,引领广大妇女吹响青海高原巾帼建功号。紧紧围绕深化改革这一主题,抓住社会公共服务,创新做好“家政服务巾帼行”和“巧手编织中国梦”两项活动,在家政服务、居家养老、手工编织等工作上先行先试,在推进城镇化上谋出路、求发展,各市州妇联扶持成立家政服务公司,积极引导广大妇女从事手工编织,推动妇女创业就业。继续推进“岗位引领、创业支持、项目助推”三个工程,帮助妇女创业就业,实现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
   三是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出台《青海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意见》。围绕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中的重难点问题进行调研,着力推动基层妇幼卫生保健、儿童早期教育、妇女参政议政、妇女儿童社会保障、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等重点目标攻关和监测评估。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实施“123”工程,深化普法宣传,推动出台《青海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继续推广“十户联组七步评选法”创建模式,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四是创新推进家庭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积极作为。 围绕美丽青海建设主题,开展“做靓丽女人•建和谐家园•创美丽庭院”十百千万系列活动。深化家庭教育工作。配合开展好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部署的以进基层到社区为重点的生态文化“八进”工程,广泛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活动,积极参与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三江源农牧区清洁工程,努力推动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建设。全省妇联组织上下联动在百个乡镇开展“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高原盛开”活动,选评表彰万户“三好三爱”家庭。
   五是努力做好民生改善工作,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妇女儿童。按照骆惠宁书记“群团工作贵在积极主动,关键在有效服务”的批示要求,深入开展“吹响青海高原巾帼建功号,下基层、访妇情、接地气、办实事”活动,切实做好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工作。配合实施好儿童早期发展项目。积极推动妇女病普查和“两癌”贫困妇女救助政策落实。继续实施好“母亲健康快车”项目。扎实推进寒梅计划、励志助学、春蕾计划、三孤救助、恒爱行动等各项公益活动,不断扩大母亲水窖、特困母亲救助和母亲邮包项目受益范围。开展“百名贫困学子圆梦行动”、“千名特困母亲关爱行动”和“万件‘贫困母亲邮包’落地行动”。
   六是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妇女工作科学化水平。开展“百干联百家•百家联万户”活动,组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妇女之家”大讲堂、女性才艺比评、基层妇女技能培训,听取群众意见,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做好在非公经济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工作。狠抓巾帼特色示范村创建工作,通过今年的努力,实现全省妇联组织联点共创200个巾帼特色示范村的目标,并不断巩固提高。积极拓展学习培训领域,继续采取自办、联办的形式,举办妇联干部培训,不断提升妇联干部的自身素养和工作能力。建立省、州、县、乡、村五级妇联干部手机信息平台。建立代表联系妇女制度,探索妇女代表经常性开展工作机制,依靠群众做好群众工作。巩固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指导州县妇联扎实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
   七是筹备召开青海省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推动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实现新跨越。认真总结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过去五年我省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的新贡献、实现的新进步,妇联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新经验,深刻分析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科学谋划今后五年的目标任务,奋力开拓新时期妇女工作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在实现中国梦的征程中唱响巾帼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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