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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意见》

发布时间2017-06-26 10:52:4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意见明确了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要坚持的五项基本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固本强基;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意见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再过5年到10年,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有力支撑,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意见指出,要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强化社区文化引领能力。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心口相传的城乡社区精神,增强居民群众的社区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内化为居民群众的道德情感,外化为服务社会的自觉行动。重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建立健全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发现和宣传社区道德模范、好人好事,大力褒奖善行义举,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社区居民崇德向善。组织居民群众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发展社区志愿服务,倡导移风易俗,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社区氛围。
      意见指出,要提升社区矛盾预防化解能力。完善心理疏导机制,依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对城乡社区社会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困境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群体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重点加强老少边穷地区农村社区相关机制建设。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健全城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引导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队伍,在物业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家事纠纷、邻里纠纷调解和信访化解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
        意见要求着力补齐城乡社区治理短板,要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加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优化社区资源配置,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
意见还要求强化组织保障,要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政策标准体系和激励宣传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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