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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儿工委督导组来海东市检查督导“两个规划”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14-07-08 16:54:34

    6月11日至13日,省妇儿工委组织省委组织部、省妇儿工委办、人社厅、卫计委、教育厅、民政厅等单位负责人及专家分别对市妇儿工委、乐都区、化隆县、互助县实施《青海省妇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情况进行了为期三天的督导检查。
    在深入我市部分县(区)督导工作之前,省督导组一行首先在市会议中心化隆厅听取了市妇儿工委副主任、市妇联主席韩维兰就我市实施《青海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年至2020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工作总体汇报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教育局、卫计委、财政局、民政局等成员单位落实“两个规划”工作情况。
    汇报结束后,省妇儿工委委员、省妇联副主席、本次督导组组长谢琼和各督导组成员分别对我市总体实施情况和部门实施情况进行了点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自“两个规划”颁布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妇女儿童发展的各项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市妇儿工委及时出台切合海东实际的《海东地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建立健全新的机制,并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本职,认真履行职责,妇儿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妇女在政治参与、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妇女儿童的受教育程度和健康状况稳步提高,发展环境不断改善,有些指标达到或超出了“两个规划”确定的指标。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反映出我市部分成员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指标体系落实不力,完成情况不好等情况。希望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突出重点,统筹安排,认真梳理,分类指导,特别是要抓好女性的政治权利参与、分性别统计和示范县工作。 
    在深入乐都区、化隆县、互助县督导工作中,督导组一行在认真听取县(区)妇儿工委和组织部、市人社局、教育局、卫计委、财政局、民政局等成员单位落实“两个规划”工作汇报的同时,认真询问了具体指标的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实地察看了早教点、儿童营养包、母亲健康快车等妇幼项目工作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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