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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张黎同志在省妇联十一届七次执委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3-07-02 11:27:15

各位执委:
    我们今天召开这次执委会议,目的主要是选举青海省出席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同时,对上半年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寻找差距,对下半年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强化措施、再鼓干劲,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刚才,大家选举产生了青海省出席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22名代表。这些代表人选从提名推荐到选举产生,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和全国妇联的要求进行,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代表年龄结构、文化程度和民族构成更趋合理、优化,充分体现了广泛性、先进性和代表性。在选举过程中,各位执委识大体、顾大局,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出于对全省妇女儿童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完成了选举。这些代表候选人的顺利当选,说明大家对她们是信任的、支持的,寄予厚望的。
    在这里我代表省妇联向当选的青海省出席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各位执委对妇联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代表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今天当选的我省22名代表,将承载青海270万妇女的重托出席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希望各位代表强化学习意识,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增强政治观念、大局观念,不辜负各级组织和全省广大妇女的期望,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参加大会,完成好会议的各项议程,努力实现大会的各项目标任务;希望各位代表强化代表意识,牢固树立“我当代表为妇女”的观念,深入基层、深入妇女群众,围绕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和妇女儿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开展调查研究;希望各位代表抓住召开会议的机遇,虚心向兄弟省市妇女代表学习,积极交流经验,努力充实完善自己,不断提高自身做好各项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希望各位代表做好青海的形象大使,充分展示青海妇女自信、开放、创新的精神风貌,大力宣传青海妇女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广泛介绍近年来青海城乡发生的巨大变化、青海妇女面貌发生的深刻变化,积极扩大大美青海的对外影响。
    同志们,下面我谈谈上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半年来,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妇联的有力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抓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群众工作的契机,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按照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的要求,积极引领妇女投身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着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妇女群众工作的水平,努力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推进妇联基层工作创新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今年,省委、省政府采取更加积极的政策措施,为妇联组织开展工作创造相对宽松的环境,《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有力地推进,尤其是女性参政议政比例和水平明显提升,全省“两会”女代表和女委员比例实现新的突破;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王晓副省长、苏宁常委亲自调研指导,项目推进工作更加给力。
    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服务妇女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不断深化,妇女创业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展,青海省妇女手工制品基地建设项目进展顺利,青海省巾帼手工制品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巾帼特色示范村创建等工作有序推进。弱势妇女儿童的关爱救助工作进一步深化,覆盖面更加广泛。“恒爱行动”、“春蕾计划”、“贫困母亲两癌救助”、“母亲邮包”等项目取得新的进展。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维权主题宣传大型活动相继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得到创新推进。妇女儿童文化生活更加丰富,隆重节俭开展了“三八”妇女节纪念活动,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全国妇联和省妇联的表彰,各族各界妇女争先创优氛围更加浓厚。以“中国梦”为主题开展了多形式的“六一”儿童节庆祝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
    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妇女之家”建设稳步推进。妇联干部培训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组织妇联干部出境参加培训,组织村级妇代会主任出省培训。苏宁常委做出了“省妇联今年的培训工作抓得好,提出表扬”的批示。
在这里也向大家通报一下,在2012年度全省目标考核中省妇联被评为优秀领导班子,这不仅是省妇联的荣誉,也是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联干部的充分肯定。在此,我代表省妇联领导班子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与全省妇女儿童的新期盼相比、与省委省政府的新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相比,我们的工作仍有不小的差距。对照检查省妇联十一届六次执委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有些工作我们还没有做完、许多工作我们还没有做好、也有一些工作还没有起步。
    要完成好十一届六次执委会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时间紧、任务重,需要我们在剩下的半年时间里下大气力抓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着力推进省委、省政府和全国妇联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全国妇联的安排,下半年还有一些新任务需要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全力以赴、着力推动。
    (一)为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今年第三季度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是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召开的重要会议,是全国妇女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次大会的召开,对于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团结动员亿万妇女凝心聚力共筑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要紧紧围绕中国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主题,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大力宣传中国妇女第十次代表大会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妇女事业的长足发展与进步,大力宣传广大妇女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大力宣传各级妇联组织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的成功实践和重要成果,动员和凝聚广大妇女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中国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按照党的十八大部署,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即将在全党深入展开。在中央召开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我们党90多年光辉历史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高度,深刻阐释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远意义,指明了开展这一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与目标要求。讲话思想深邃、鞭辟入里,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是我们党在新时期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遵循,是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科学指南。全省各级妇联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真正做到吃透精神、掌握要义、了然于胸、高度自觉。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要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广泛调动全省广大妇女参与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新时期,妇联工作也面临着脱离群众的危险,一些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身上也或多或少的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下半年,省妇联机关将第一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妇联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要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力戒形式主义,做到“不虚、不空、不偏”,真正击中痛处、打在点上,切实解决“四风”问题。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要全力配合省妇联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彻底摒弃对上级不说真话、不提意见、辟重就轻的懦弱思想,真正做到抛开面子、动真碰硬、触动灵魂,切实帮助省妇联领导班子“摆好镜子、抓住病根”。同时,要广泛动员基层妇女群众参与教育实践活动,真正地接受群众监督、接受群众评判。
    (三)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高原巾帼行”活动。“我的中国梦·高原巾帼行”活动是当前全省妇联系统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各级妇联组织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此项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把“我的中国梦·高原巾帼行”活动与推动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入研究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开展好这项活动,省妇联也进行了认真的谋划,提出了开展学习教育宣传行动、巾帼建新功行动、妇女家庭文化建设行动、巾帼关爱服务行动、巾帼生态文明行动、巾帼团结进步行动等六大行动来助力“中国梦”。希望全省各级妇联组织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因地制宜开展活动,引导广大妇女群众深刻认识伟大中国梦的本质和内涵,切实调动各级妇联组织、妇女干部和广大妇女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自觉做“中国梦”的参与者、践行者和推动者。
    二、统筹推进下半年各项工作
    省妇联十一届六次执委会议明确了2013年全省妇女儿童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下半年需要各级妇联组织统筹安排、重点推进。
    (一)统筹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是指导全省妇女儿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我们前进的目标。各级妇联组织不仅要担当起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牵头和协调职能,还要发挥好成员单位的作用,不折不扣的牵头推动规划的落实。当前要着重抓好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抓好宣传工作。同时,要全力推动儿童早期发展项目的实施,这是省委、省政府领导关心的大事,也是促进儿童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我们要义不容辞的抓紧做好。
    (二)全力推动“三大工程”。实施岗位建功引领工程、创业就业支持工程和项目助推工程是我们在十一届六次执委会议上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也是对全省广大妇女的郑重承诺。这三大工程抓得好不好、落实的到不到位直接关系着妇女儿童的切身利益,也影响着我们在妇女群众中的声望。抓好三大工程我们就抓住了促进妇女发展的这条主线。因此,各级妇联组织要认真对照十一届六次执委会上对实施“三大工程”的安排和部署,争取更多的资源,把这些工程落到实处,切切实实让广大妇女儿童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
    (三)创新推动维权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的两大职责之一,在抓好妇女发展的同时,更要注重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一定要做到“两条腿”走路,这样才能走得更扎实、更长远。要谋划开展一些大规模、有影响力的维权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要结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的开展,加大“平安家庭”示范县、示范社区和示范户创建力度,黄南、果洛等地要先行开展“好公民、好母亲、好妻子,爱祖国、爱亲人、爱生命”为主题的“三好三爱”活动。
    (四)要进一步优化儿童成长环境。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儿童工作也恰恰是我们妇联工作中一个相对的薄弱点。各级妇联组织要找准儿童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积极组织开展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妈妈读书课堂”等主题活动,努力推动“农村留守流动儿童之家”建设,全面完成3000名“实名制爱心妈妈”与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结对目标,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五)着力推进“巾帼特色示范村”创建。“巾帼特色示范村”创建工作是我们这两年力推的一项工作,也是成效最明显的一项工作。去年以来我们一直强调,要在州、县妇联联点的巾帼特色示范村召开现场观摩会,今天会议之后,各州(市、地)、各县(市、区)向省妇联上报各自的巾帼特色示范村现场观摩方案,届时,我们将随机抽取州、县进行实地观摩。也希望各级妇联组织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扎实推进“巾帼特色示范村”创建工作,以更好的面貌迎接大家的实地检验。
    (六)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服务阵地建设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力抓手和主要平台,也是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推动的一项工作。各级妇联组织要切实抓好非公有制企业中“妇女之家”建设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要切实做好巾帼特色示范村“妇女之家”标准化建设工作,力争使我省“妇女之家”建设工作上一个新的更大的台阶。
    同志们,希望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联干部进一步加强学习、转变作风,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自身奋斗目标,把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妇联工作的各个环节,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同做好当前妇女儿童工作结合起来,发扬“人一之、我十之”的实干精神,始终保持“激情干事、团结干事、踏实干事”的进取精神和良好状态,牢固树立新青海意识,立足“党政所急、群众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定位,做好当前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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