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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张黎在全省基层妇女维权阵地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14 09:11:32

 
巩固成果注重实效强化服务
推动基层妇女维权阵地建设实现新跨越
——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张黎在全省基层妇女维权阵地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上的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0日)
尊敬的马伟副主任,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基层妇女维权阵地规范化建设推进会,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落实中国妇女十一大提出的目标任务,回顾总结全省基层妇女维权阵地规范化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基层妇女维权阵地建设任务,进一步推动全省基层妇女维权阵地建设再上新水平,实现新跨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妇女维权协调组组长马伟同志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亲自出席并将做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
  一、围绕大局、统筹推进,全省基层妇女维权阵地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是妇联工作的生命线。2013年年初,省妇联把加强基层妇女维权阵地建设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有效服务基层、服务妇女的重要举措,依托妇女维权合议庭、“110”家庭暴力报警点、妇女维权服务站三个主阵地,深入开展了基层妇女维权阵地规范化建设工作。一年来,省妇联牵头抓总,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级妇联组织强力推进,涌现出先进集体40个,建成规范化示范点80个,在创新基层妇女维权工作机制、拓宽工作领域、强化服务功能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丰富经验。
  (一)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法、综治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各地以基层妇女维权阵地规范化建设为契机,着力打造妇女维权岗、维权志愿服务、姐妹心语室、家庭纠纷调解站、妇女庇护中心等基层妇女维权新载体,进一步健全完善妇女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为推进基层妇女维权提供了机制保障。各妇女维权合议庭针对家庭暴力中身处困境妇女急需解决的案件,建立健全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快的“三快”机制,设立妇女维权绿色通道,妇女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各“110”家庭暴力报警点充分发挥制止家庭暴力的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加大干预力度,形成了妇联、司法所、民政所、派出所“四位一体”的反家暴联动机制,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起到了重要作用。各妇女维权服务站基本上做到了“四有”,即有工作标牌、有工作机构、有工作制度、有工作记录,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统一化。开展了普法宣传、关爱帮扶、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成为维护基层妇女合法权益的“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
  (二)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省人大内司委适时召开全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听取妇联维权工作情况的汇报,协调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优化了我省妇女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各级法院、检察、司法、公安等部门广泛参与、密切配合,形成了多部门合作、多方面参与、多载体运行的社会化维权网络,改变了过去“妇女维权妇联做”的单一被动局面,提升了妇女维权工作实效。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成立了“妇女维权岗”,为妇女维权提供优先、优质、高效服务。西宁市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建立“巾帼文明岗”20个,并组织成员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的“五进”活动,立足检察职能,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妇女维权活动。省司法厅在各市州、县妇联相继成立了妇女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受当地法律援助机构业务指导,参与妇女维权法律援助申请初审工作,为妇女维权提供了方便。循化县街子镇派出所“家庭暴力投诉站”,建立健全家庭暴力信访登记、零报告等制度,家庭暴力介入率达100%,家庭矛盾接访调解率达100%,有效维护了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三)基层维权阵地“堡垒”作用日益增强。在妇女维权合议庭重点整合内部资源,在立案、调解、审判、执行、救助等各个环节为妇女提供专业、高效的维权服务。城西区人民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开展妇女维权工作九年来,审理妇女维权案件700余件,充分发挥了以司法裁判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在“110”家庭暴力报警点重点开展了一案一档案及民警反家暴社会性别意识、专业知识培训,帮助妇女获取诉讼维权证据,提高民警干预家庭暴力能力。乐都区碾伯镇城北派出所“110”家庭暴力报警点坚持 “城区5分钟、郊区10分钟、农村尽快赶到”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110”系统指挥顺畅、信息灵敏、反应快速的优势,及时、果断、稳妥处置家庭暴力案件。在妇女维权服务站重点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弱势特殊妇女群体关爱帮扶、维稳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切实将维权服务送到基层、送到妇女群众身边。兴海县子科滩镇充分发挥妇女维权站的作用,制定《村规民约》时将夫妻和谐、邻里和睦等作为重点内容加以完善。近年来全镇没有发生一起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四)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的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各基层妇女维权阵地围绕“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的大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心理疏导、矛盾排查、纠纷调处、信访代理协理等工作,切实发挥了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的重要作用。城东区富强巷社区妇女维权服务站将每月4日定为妇女“说事日”,组织女法官、女律师、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到社区倾听妇女心声,收集妇情民意,并通过多种途径帮助解决妇女维权方面的困难问题。格尔木市宇宙巷社区妇女维权站建立流动人口网上交流平台,及时为外来妇女提供卫生计生服务,推动流动妇女享受与本地妇女同样的待遇,做到了属地化管理,属地化服务。互助县威远镇牢固树立“最好的服务就是最好的管理”理念,在9个社区和镇民生服务中心创建妇女维权服务站10个,把妇女维权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与社会化管理一道实现了信息化、网格化,并做到了网中有格,格中有人。
    (五)基层维权阵地建设内涵得到拓展和延伸。各地注重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出了流动人口管理、“零家庭暴力社区”、“三好三爱”家庭评创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方法和模式,进一步拓展了维权工作内涵,延伸了维权工作手臂。省妇联联合省禁毒办、省邪教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和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倡导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共和县沙珠玉乡种子村妇女维权站利用村党员活动室、妇女之家、农家书屋等阵地,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互助活动,形成了人人知法、守法和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村风民风。民和县川口镇创建了“流动妇女平安之家”,通过“开通一部咨询电话,建立一个活动室、开辟一方谈心角”的工作模式,组织外来流动妇女开展各种新颖活泼、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并在生活中提供各种援助,增强了外来流动妇女对第二故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黄南、玉树、果洛三州组织开展“三好三爱”模范家庭创评活动,海北州广泛开展“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高原盛开”活动,海南州各县成立维权法律顾问讲师团,这些亮点、创新工作进一步深化了规范化建设成效,在全社会形成了尊重妇女、关心妇女、支持妇女的良好风尚。 
     总结一年来的实践经验,我们深深体会到,新形势下创新推进基层妇女维权阵地建设,必须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妇联牵头、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共同参与,这是推进工作的重要保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常做常新,这是推进工作的动力源泉;必须坚持重心下移,增强服务实效,这是推进工作的有效途径;必须坚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结合,这是推进工作的根本目的。
     全省基层妇女维权阵地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各级人大的监督指导,离不开公检法司等各级政法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全省广大妇联干部的不懈努力。在此,我代表省妇联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对照新形势新任务对妇女工作的新要求,对照广大妇女姐妹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新期盼,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基层妇女维权阵地建设还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一是基层妇女维权阵地硬件的改善、软件的提升两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整体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地方存在思路不清、措施不力等问题,个别示范点工作表面化,服务不够到位。三是一些妇联干部对推进维权阵地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还不足,存在被动应付等畏难情绪。对此,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把握机遇、认真谋划,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基层妇女维权阵地建设再上新台阶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中国妇女十一大作出了大力实施“巾帼维权行动”,创新推进新时期妇女维权工作的新部署。刚刚闭幕的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着眼于促进青海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明确要求“专群结合,齐抓共管,重心下移,保障下倾”,进一步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根基,确保社会长期和谐稳定。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基层妇女维权阵地建设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有机结合,与平安青海建设有机结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不断创新维权载体,壮大维权力量,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做到维权服务手段有新改善,维权覆盖面有新拓展,维权能力有新提高,努力开创全省基层妇女维权阵地建设工作新局面。突出抓好五项工作。
  (一)强化组织保障,协同推进阵地建设。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主动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及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推动各地把阵地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一项重要内容,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支持,确保阵地建设顺利推进。要认真做好维权阵地日常管理,落实好普法宣传、信访接待、法律服务等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维权长效工作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困难问题,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妇女根本利益提供有效服务。
  (二)继续巩固成果,不断扩大阵地建设覆盖面。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各级妇联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已建成的80个示范点的规范管理,巩固发展成果,推行承诺服务,为妇女投诉维权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要按照“纵向加强,横向拓展”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基层妇女维权阵地建设覆盖面,通过逐年规范达标的方式,力争到2015年年底,全省基层妇女维权阵地规范化建设示范点达到200个。同时,围绕妇女维权的新期待、新需求,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继续建立覆盖广泛、形式多样的维权工作机构和阵地,并逐步朝着规范化方向发展。
  (三)坚持重心下移,逐级有序建好阵地。目前,基层妇女维权阵地建设特别是规范化建设只是开了个头,今后还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必须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按照全国妇联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着力推进三个层面的工作:在县一级,要抓住政法综治部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的契机,通过创建妇女维权岗,推动社会化阵地的巩固和发展。在乡镇一级,抓住综治中心建设的契机,扩大妇女维权服务站点的覆盖面。在村、社区一级,大力推进“妇女之家”建设,注重基层工作阵地的共建共享,使“妇女之家”与妇女维权服务站有机融合,依托“妇女之家”面向妇女儿童和家庭,积极开展面对面的维权服务,做好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增进和谐的工作。
  (四)完善服务功能,有效发挥阵地作用。最大程度地发挥好基层妇女维权阵地的功能作用,是阵地建设的最终目的。各级妇联组织要准确把握阵地所承载的服务妇女维权的重要使命,重点完善三项功能。一是宣传教育功能。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将普法宣传与弘扬先进性别文化、开展思想道德建设、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及激发妇女创造活力相结合,增强妇女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提高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治意识。二是维权服务功能。充分发挥阵地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公平公正方面的重要作用,面向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婚姻家庭指导、预防家庭暴力和调解邻里纠纷等方面的帮助。三是关爱弱势群体的功能。关心贫困家庭妇女儿童、留守流动儿童,组织巾帼志愿者结对帮扶,为弱势、特殊妇女儿童群体维权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的服务。
  (五)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服务能力。骆惠宁书记对群团组织作出了“群团工作贵在积极主动,关键在有效服务。为此,望多做加强基层工作的事”的重要批示。骆惠宁书记的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省委对群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希望,为各级妇联组织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妇女指明了方向。各级妇联干部要按照骆惠宁书记指示精神,在加强基层维权站建设中发挥好服务基层、服务妇女的重要职责。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努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契机,进一步探索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大力实施“巾帼维权”、“巾帼关爱”行动,积极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实实在在的服务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妇联“娘家人”的温暖送到广大妇女当中,使基层妇女维权工作常做常新、充满活力。要始终保持“本领恐慌”的危机意识,善于在实践中学,主动向政法干部学,增加知识储备,不断提高依法维权能力、化解矛盾能力、服务妇女能力。
  同志们,基层妇女维权阵地植根于广大妇女群众,距离妇女最近,是妇女群众反映自身利益诉求最直接的民意平台,是妇联组织有效服务妇女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推动基层妇女维权阵地建设,是各级妇联组织的重要职责,同时,更需要各级综治和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让我们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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