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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主席张黎在青海省妇联十一届八次执委(扩大)会议上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14 09:16:18

 
围绕深化改革提升服务能力
努力推动全省妇女儿童事业跨越发展
——在青海省妇联十一届八次执委(扩大)会议上的报告
张黎
(2014年1月9日)
各位执委:
  我受常委会委托,向十一届八次执委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2013年主要工作
  201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国妇联的有力指导下,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以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为目标,以迎接中国妇女十一大胜利召开为契机,更加自觉服从服务全省工作大局,积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大力推动妇女儿童发展,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有效服务基层妇女儿童,圆满完成了十一届六次执委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在“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有序推进
  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争取各方支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更加深入人心,性别意识逐渐纳入决策主流,《两规》目标有序推进。省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妇联工作汇报,省政府专门研究妇女儿童工作。骆惠宁书记多次对群团工作作出重要批示,郝鹏省长调研解决实际困难,王晓副省长、苏宁常委对妇女儿童工作给予了有力指导;组织、财政、发改、人社、农牧、商务等有关部门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妇女人均工作经费标准从1元提高到了2元,妇联工作中的一些棘手问题逐步得到解决。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召开七届五次全委会议,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实施《两规》的主体地位,更加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制定印发了《青海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责任分解书》,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各地因地制宜创新推动。实施《两规》示范县工作创造性开展,结对联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监测评估数据显示,全省妇女儿童在健康、教育、经济、决策与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保护等各大领域发展良好。
  二、妇女参与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
  全省各级妇联组织紧紧围绕“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这一工作中心,不断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内涵,认真实施“三大工程”,进一步提升妇女参与发展的能力。一是实施岗位建功引领工程,不断提升妇女素质。通过“学技能、比本领、展风采”等活动,评创岗位建功先进集体100个、个人300名,选树了一批妇女群众看得见、容易学的先进典型。各级妇联组织采取“送出去、请上来、送下去”的办法,在省内外和基层一线、农家门口举办各类培训班783期,培训妇女近5万人次,为妇女创业致富打下了良好基础。举办“春风行动”等招聘洽谈会30余场次,提供就业岗位近5万个。二是实施妇女创业就业支持工程,不断拓宽妇女发展渠道。年内全省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195亿元,2288名妇女从中受益,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作用日益显现,在全省催生了一支上万人的“创业娘子军”,使许多农牧区妇女第一次有了自己的银行存折,有力提升了妇女社会地位。海南州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玉树州取得新进展。妇女创业服务平台逐步健全,省妇女创业就业综合服务大厅为上万名妇女搭建就业桥梁;家政服务实训基地年内培训近千人,成功举办全省首届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大赛,一批家政服务人员开始持证上岗,家政服务水平有了质的提升;巾帼家庭服务公司为上千家庭和400多家单位提供服务,在全省家政服务业中的领军作用日益凸显,海东、海南、海西等地家政服务工作相继跟进;筹资800多万元的妇女手工制品基地建设完工,巾帼手工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为妇女创业就业找到了新着力点。三是实施项目助推工程,不断增加妇女收入。争取资金130万元,实施了黄金梨试种、双孢菇种植、温棚养殖、毛蜡枕头加工、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三八绿色工程等一批“妇”字号发展项目。仅投资10万元的贵南县茫曲镇沙拉村养猪合作社项目,带动当地20名妇女年人均增收3500多元,发挥了“小投入、强带动”的示范作用。
  三、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全省各级妇联组织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放在全省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中来谋划推动,以维权促维稳,以家庭平安促社会和谐。一是不断夯实妇女维权工作基础。重点开展妇女维权合议庭、110家庭暴力报警点、妇女维权服务站三个基层妇女维权阵地规范化建设工作,在全省创建80个规范化基层维权阵地。二是积极主动开展妇女信访工作。进一步加强12338妇女维权热线建设,充分发挥维权窗口、姐妹心语室作用,畅通妇女信访渠道,为妇女群众提供信访代理、纠纷化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全省妇联系统受理来信、来访、来电820件(次),办结率达985%。三是广泛开展维权法律宣传。充分发挥妇女权益保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强化维权知识宣传,深入开展“法律七进”、“三八妇女维权周”、“关爱儿童·反对拐卖”系列宣传活动,强化反邪教警示教育,启动“不让毒品进我家”示范点创建活动,编印发放宣传折页12万册。四是深化“平安家庭”创建。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以“十户联组七步评选法”创建模式推进“平安家庭”建设。海西州开展平安“三进家庭”活动,海北州开展“十星级”竞赛活动。五是扎实推进留守流动儿童关爱工作。推动“万名实名制爱心妈妈”与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结对,创建30所省级“农村留守儿童之家”。持续开展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举办“妈妈读书课堂”、家庭教育报告会80余场,培训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及监护人1万余人次。争取到120万元的“音乐之声我要上学助学行动”项目,连续3年资助千名贫困、孤残留守儿童完成学业;争取到价值50万元的“穿新衣、读新书、看新剧”项目,为5000名留守儿童穿上新衣。召开全省留守流动儿童专题工作组第六次联席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分析解决问题,推进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深入开展。
  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工作扎实推进
  全省各级妇联组织以宣传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以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十万家庭创和谐为载体,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给广大妇女儿童提供了丰富的精神食粮。一是隆重节俭举行三八妇女节纪念活动。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妇女实际的纪念活动。省妇联举办了“巾帼放歌”歌咏比赛,表彰三八红旗集体30个、三八红旗手65名,举办了省垣妇女健身成果展,召开了庆三八我为青海做贡献省垣优秀女性座谈会,在湟中县苏尔吉村举办了庆“三八”文化、卫生、科技、法律大集暨学雷锋巾帼志愿者服务活动。二是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开展庆“六一”活动。举办了“爱在美丽青海”儿童书画、摄影作品征集和“民族团结一家亲”小伙伴互助活动,开展了“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网上签名寄语等多种网络主题活动,全省近10万名儿童参与。三是扎实开展“双百”、“双千”创建活动。全省上下联动举办现代女性大讲堂141场(次)、新建农村牧区妇女文化体育活动示范点174个、新增1117个美丽小庭院(美丽居室)、新增1016户和谐文明家庭示范户,全面实现了“双百”、“双千”创建目标。海东市妇联在电视台开设专栏,滚动宣传优秀典型家庭。四是创新开展“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高原盛开”活动。先期在西宁、海北、黄南、玉树等地开展了“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高原盛开”活动,通过政策宣讲、文艺汇演、帮扶慰问等形式,在各地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先进区创建的重大意义,创评表彰“好公民、好母亲、好妻子,爱祖国、爱亲人、爱生命”为主题的“三好三爱”模范家庭200多户,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营造了良好氛围。果洛州妇联将“保稳定”的触角延伸到寺庙,举办了尼姑培训班。五是多措并举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各级妇联组织立足基层、面向家庭,结合“践行雷锋精神·百万巾帼志愿行动”,就近就地开展扶老助残、帮困解难、便民利民等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家庭成员、单位组织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巾帼志愿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六是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国妇女十一大召开后,各级妇联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通过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宣讲、组织女代表宣讲小分队等方式,广泛宣传,迅速在全省广大妇女中掀起了学习宣传的热潮。
  五、服务基层妇女儿童工作举措务实
  全省各级妇联组织按照骆惠宁书记关于“群团工作贵在积极主动,关键在有效服务,为此,望多做加强基层工作的事”的批示要求,坚持重心下移,不断丰富“吹响青海高原巾帼建功号,下基层、访妇情、接地气、办实事”活动内涵,在有效服务妇女儿童上寻办法、下气力。一是巩固深化巾帼特色示范村创建工作。根据各村特色,制定帮扶计划,建设“妇女之家”示范点,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落实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协调争取妇女发展项目,培育了154个种植、养殖、生态文明、民族团结等各具特色的示范村。二是努力实施妇女儿童公益和发展项目。不断扩大“母亲邮包”公益项目覆盖范围,筹集资金210多万元,为2万名妇女送去温暖;积极争取“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金”,为116名患病妇女落实救助金116万元;实施了母亲水窖、人畜饮水、水质提升等多个基础设施项目和春蕾计划、贫困高中助学、励志高中助学、巴蜀力量助学、海鸥助学等多个品牌助学项目及特困母亲救助、恒爱行动、三孤救助、爱心小厨房、爱心图书角等多个救助捐赠项目,全年累计争取落实妇女儿童公益项目资金达千万元。全省75辆“母亲健康快车”开展义诊咨询15万人次、健康普查12万人次、培训5万人次。三是扎实推进儿童早期发展项目。计划怀孕夫妇优生健康教育项目实现全省覆盖;婴幼儿营养项目已覆盖27个县8万名婴幼儿;儿童早期教育项目已在15个县建立早教点911个,18万名适龄幼儿入点接受教育。四是继续实施玉树灾后重建公益项目。累计协调落实玉树腾讯网友春蕾幼儿园、蓝天助学等灾后重建资金2300多万元。玉树州妇联本着“妇联工作与重建工作同步进行,重建工作为主”的原则积极参与重建,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六、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再上新台阶
  全省各级妇联组织顺应时代发展变化要求,坚持不懈地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积极开展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活动在机关、服务在基层”的理念,以“道德讲堂”、“理想信念不动摇”、“主动服务在基层”等活动为载体,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在省妇联机关和所属单位从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上“五课”、开展“三问、两听、三查”活动,强化了学习、找准了问题,并严格按照省委的要求进行对照检查,切实做到规定动作不少项、不变形。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从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入手,制定完善机关规章制度37项。省妇联机关工作作风更加务实,服务基层能力进一步提升,尤其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省妇联机关再次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标兵。二是妇联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妇联组织累计举办妇联干部培训班40期,培训人员1756人次,省妇联首次组织基层妇联干部赴香港培训、首次组织村级妇代会主任到苏州培训。西宁市妇联建立妇女代表联系妇女群众制度,黄南州妇联创新开展交流培训,果洛州各级妇联变“冬闲”为“冬学”,进一步提升了妇联干部的素质。2013年全省大部分市州、县(区、市)妇联进行了换届,一批新鲜血液注入到妇联干部队伍,妇联组织的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三是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妇女之家”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全省巾帼特色示范村全部建成标准化“妇女之家”,为部分“妇女之家”配备了书屋、开展了“妇女之家”大讲堂活动;新建60家非公企业“妇女之家”,向“点上突破、面上覆盖、质上提高”的目标迈进了一大步。四是妇女理论研究工作不断深入。召开省妇女问题研究会第四次会员大会暨第七次妇女理论研讨会;圆满完成了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的课题研究工作,《青海妇女社会地位研究》一书顺利出版。五是内引外联工作不断强化。组织省内外女企业家参加青洽会;开展了与香港妇女协进会、台湾女企业家协会的友好交流访问,形成了互惠互助、携手发展的良好局面。六是圆满完成中国妇女十一大参会工作。按照全国妇联的安排,并报请省委同意,开展了青海省出席中国妇女十一大代表的推荐、选举工作,并组团参加会议,圆满完成了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我省有3名代表当选全国妇联执委。
  2013年,省妇女干部学校在逆境中寻找生机,办学思路更加灵活,办学成效更加明显;省六一和三毛两所幼儿园累计筹资2000多万元,实施园舍维修和原址重建项目,在全省学前教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各团体会员围绕省妇联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人才优势、专业优势、资源优势,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工作,进一步丰富了妇联工作内容。
  同志们,一年来妇联工作取得的成绩,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王晓副省长、苏宁常委精心指导的结果,是各位执委、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开拓进取、不懈努力的结果,是社会各界亲切关怀、鼓励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一些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的思想还不够解放、站在全局谋划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识还不够强、服务妇女儿童的方法手段还相对滞后、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有些地方工作挂在嘴上、悬在半空,没有真正着地、落到基层和群众中,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下大气力改进。
关于2014年重点工作
  2014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和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战略任务的关键一年。全省妇女儿童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以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为指导,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引导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更加自觉服务妇女,积极促进妇女发展,有效维护妇女权益,主动推进家庭建设,夯实基层工作基础,不断凝聚改革合力,在 “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中再建新功。
  一、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进一步明确全省妇女工作的前进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推动包括妇女事业在内的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新目标。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提出了“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的战略任务。中国妇女十一大为新时期妇女运动指明了方向,发出了“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的号召。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强调,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和开展工作,是妇联组织发挥作用的根本遵循,是妇联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保障;联系和服务广大妇女是妇联组织的根本任务;要注重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推动妇女事业发展,做好妇联工作,必须有改革创新精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妇女事业、做好妇女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大重视、关心、支持力度。这些新思想新要求,是指导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行动纲领。
  前段时间,省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妇联工作汇报,骆惠宁书记多次对妇联工作作出批示,郝鹏省长、王晓副省长、苏宁常委等省领导专程到省妇联调研工作,要求各级妇联组织准确把握政治定位,充分发挥联系引导服务妇女的独特作用,深入研究妇女的特点与变化,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以改革的理念开辟妇联工作新空间,更好地参与社会管理,以党建带妇建,扎根基层、服务妇女,推动妇联工作创新发展。
  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着重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要在广大妇女中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永葆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的正确方向。二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把妇联工作放在“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的战略任务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动,不断拓展妇联工作发展空间,找准妇联组织参与全面深化改革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坚定不移支持改革、身体力行参与改革、凝聚力量推动改革,使广大妇女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建功立业、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积极作为。三要进一步增强为妇女服务的意识,把联系和服务广大妇女作为妇联工作的生命线,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扎扎实实为广大妇女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履行好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的基本职能。
  二、围绕“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战略任务,引领广大妇女吹响青海高原巾帼建功号
  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创新两项活动、推进“三个工程”,把全省各族各界妇女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的实际行动中。
  紧紧围绕深化改革这一主题,抓住社会公共服务,创新做好“家政服务巾帼行”和“巧手编织中国梦”两项活动。2012年以来,省妇联通过建立家政服务实训基地、妇女手工制品基地、家政服务技能鉴定站、巾帼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巾帼手工制品公司等方式,主动承接社会公共服务,在弥补全省社会服务短板、带领妇女创业致富上取得了实效,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肯定和社会的认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政府体制改革、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等做出了一系列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全国妇联、人社部出台了《关于支持妇女从事手工编织实现就业创业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骆惠宁书记、郝鹏省长在调研妇联工作时多次要求妇联组织主动承接社会公共服务。这些,为妇联组织承接社会公共服务提供了重要指引和前所未有的机遇。各级妇联组织要以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和善于创新的进取精神,做好承接社会公共服务这一工作创新。当前要在深化家庭工作上下功夫,开展“家政服务巾帼行”和“巧手编织中国梦”活动,在家政服务、居家养老、手工编织等工作上先行先试,在推进城镇化上谋出路、求发展,各市州妇联要扶持成立家政服务公司,积极引导广大妇女从事手工编织,推动妇女创业就业。
  继续推进“岗位引领、创业支持、项目助推”三个工程。推进岗位引领工程。扎实开展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创评,发动各行各业妇女踊跃参与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劳动竞赛等活动;不断丰富“双学双比”活动内涵,发挥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巾帼特色示范村的示范带动作用,助推全省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建设。多渠道争取培训项目和资金,发挥省妇女干部学校、家政服务实训基地和妇女手工制品基地的阵地作用,围绕中央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决策部署,推动发展妇女特色文化,大规模开展妇女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妇女参与发展的能力。推进创业支持工程。继续落实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工作重点向从农村转移到城镇的妇女倾斜,扶持发展现代手工业、商贸服务业和文化旅游业,引导妇女在家政服务、手工制品行业中发挥作用、创业增收;充分发挥省妇女创业就业服务大厅、家政服务实训基地和巾帼家庭服务公司的引领作用,带动全省家庭服务业社会化、规范化发展;发挥妇女手工制品基地和公司的聚合带动作用,促进妇女手工编织业发展。推进项目助推工程。继续实施好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三八绿色工程等“妇”字号发展项目,加大各类妇女发展示范基地建设和管理力度,举全省各级妇联组织之力,多渠道争取项目,不断提升妇女参与发展的能力,在投身“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中奉献巾帼之力。
  三、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各级妇联组织要不断探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有效机制和途径,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落实,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推动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要求,持续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进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级干部培训内容,邀请专家学者在省委党校相关班次讲授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各市州要依托党校、行政学院举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培训,增强领导干部性别平等意识。积极推动出台《青海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意见》。
  推动《两规》目标落实。围绕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中的重难点问题进行调研,通过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等方式向党委、政府反映困难问题,着力推动基层妇幼卫生保健、儿童早期教育、妇女参政议政、妇女儿童社会保障、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等重点目标攻关和监测评估。强化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县工作,召开示范工作推进会。紧紧抓住村“两委”换届契机,主动协调沟通,努力提升妇女参政议政水平。
  推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取得实效。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对侵害妇女儿童的重点和突出问题主动发声。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实施“123”工程,即:建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完善普法宣传网络和基层维权网络,强化110家庭暴力报警点、妇女维权合议庭、乡镇妇女维权服务站三个阵地规范化建设。深化普法宣传,引导妇女学法、知法、守法,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继续深化反家暴工作,推动出台《青海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继续推广“十户联组七步评选法”创建模式,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加大对基层维权干部的培训,增强妇联干部维权能力。
  四、创新推进家庭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积极作为
  做好家庭工作是中央对新形势下妇联工作的新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抓住妇女与家庭的密切联系,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开展家庭工作的优势,做大做强“家”字文章。
  实施和谐家庭创建行动。围绕美丽青海建设主题,开展“做靓丽女人·建和谐家园·创美丽庭院”十百千万系列活动,全省上下联动举办50场“学雷锋巾帼志愿服务”示范活动,举办百场“靓丽女人·和谐家庭”大讲堂,创评千个美丽小庭院(美丽居室),新增万户“和谐文明家庭”。倡导和弘扬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文明家风,充分发挥妇女的贤妻、良母、孝女、善邻作用,在保证家庭和美、促进社会和谐中彰显巾帼之美。
  实施家庭教育提升行动。深化家庭教育工作,协助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我的中国梦”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创新“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特色实践活动,依托“妈妈读书课堂”强化对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培训,继续推动“万名实名制爱心妈妈”与留守儿童结对,巩固提升留守流动儿童之家运行管理水平,加大《家庭教育五年规划》执行力度,有效提升家庭教育工作水平。
  实施绿色家园创建行动。把生态价值观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配合开展好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部署的以进基层到社区为重点的生态文化“八进”工程,广泛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活动,发挥广大妇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积极参与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三江源农牧区清洁工程,努力推动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建设。
  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行动。发挥妇联工作优势,以宣传引导为重点,凝聚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的强大合力,全省妇联组织上下联动在百个乡镇开展“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高原盛开”活动,通过政策宣讲、文艺汇演、帮扶慰问等形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先进区创建的重大意义,选评表彰万户“三好三爱”家庭。
  五、努力做好民生改善工作,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妇女儿童
  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目的就是要让包括广大妇女在内的老百姓得到实惠,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各级妇联组织要按照骆惠宁书记“群团工作贵在积极主动,关键在有效服务”的批示要求,深入开展“吹响青海高原巾帼建功号,下基层、访妇情、接地气、办实事”活动,切实做好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工作。
  服务妇女儿童健康需求。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要积极履行牵头抓总的职责,配合实施好儿童早期发展项目,按照骆惠宁书记关于“力争‘十二五’末在全省推广该项目”的目标要求,2014年在巩固实施好第一步工作的基础上,按比例逐步拓展,2015年实现全省覆盖。要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妇女病普查和“两癌”贫困妇女救助政策,提高普查率,扩大覆盖面。继续实施好“母亲健康快车”项目,在做好现有车辆服务基层妇女儿童工作的同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更多项目支持。抓紧抓好六一幼儿园重建项目和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项目申报工作。
  服务弱势妇女儿童特殊需求。扎实推进寒梅计划、励志助学、春蕾计划、三孤救助、恒爱行动等各项公益活动,不断扩大母亲水窖、特困母亲救助和母亲邮包项目受益范围。进一步发挥妇女儿童公益慈善平台作用,动员更多社会力量,筹措资金,开展“百名贫困学子圆梦行动”、“千名特困母亲关爱行动”和“万件‘贫困母亲邮包’落地行动”。
  六、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妇女工作科学化水平
  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建设全面小康的新要求,大力加强和改进妇联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妇女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抓阵地建设。按照“先挂牌建立、后健全完善、再丰富提高”的原则,推进“妇女之家”标准化建设,开展“百干联百家·百家联万户”活动,组织全省百名妇联干部联系百个巾帼特色示范村“妇女之家”,同时以百个“妇女之家”为平台联系万户家庭,组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妇女之家”大讲堂、女性才艺比评、基层妇女技能培训,听取群众意见,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做好在非公经济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工作,2014年在60家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建立“妇女之家”。
  抓巾帼特色示范村建设。通过今年的努力,使省妇联联点共创的巾帼特色示范村达到30个,每个市州妇联组织联点共创的巾帼特色示范村达到4个,每个县级妇联组织联点共创的巾帼特色示范村达到3个,从而实现全省妇联组织联点共创200个巾帼特色示范村的目标,并不断巩固提高。
  抓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出台并实施《2013-2017年青海省妇联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积极拓展学习培训领域,继续采取自办、联办的形式,举办女领导干部能力提升班、新任妇联主席(妇联干部)培训班、非公企业妇女工作者培训班;举办百名乡镇妇联主席、百名妇联维权信访干部和百名村妇代会主任培训,不断提升妇联干部的自身素养和工作能力。
  抓工作机制建设。建立省、州、县、乡、村五级妇联干部手机信息平台。借助省、州、县妇联相继开展换届工作的契机,建立代表联系妇女制度,探索妇女代表经常性开展工作机制,发挥妇女代表植根于广大妇女群众的优势,依靠群众做好群众工作。
  抓作风建设。巩固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确保形成的制度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春节前后,省委将启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州县妇联也在活动之列。州县妇联组织与群众的距离更近,联系的更直接、更密切,所以面对的矛盾和问题也更具体、更尖锐,群众的期望值也更高,各州县妇联组织要严格按照党委的安排部署,扎扎实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找准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实加以解决,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促进妇联工作的创新发展,激扬巾帼之志。
  七、认真筹备召开青海省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推动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实现新跨越
  按照妇联章程,今年将召开青海省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这是全省妇女运动史上的一次历史性盛会,是百万妇女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筹备开好大会,凝聚广大妇女力量,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妇女工作不断推向前进,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我们要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和中国妇女十一大对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的新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认真总结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过去五年我省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的新贡献、实现的新进步,妇联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新经验,深刻分析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科学谋划今后五年的目标任务,奋力开拓新时期妇女工作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在实现中国梦的征程中唱响巾帼之歌。
  同志们,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级妇联组织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五次和中国妇女十一大全体会议工作部署,按照中央、省委和全国妇联的要求,坚定信心、加压奋进、开拓创新,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抓落实,努力开创妇女工作的崭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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