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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积极参与《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实施四周年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6-05-31 18:30:28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省妇联积极履行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多措并举,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落到实处。5月31日参加了省普法办牵头举办的《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实施四周年宣传教育活动。
    自“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省妇联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思路,结合妇女工作实际,以“法律七进”为载体,以加强基层妇女维权阵地规范化建设为依托,以“建设法治青海•巾帼在行动”为主题,开展法律知识咨询服务乡村行、法律大讲堂走基层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妇女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省妇联荣获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省妇联权益部部长张黎娟获得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
    活动期间,省妇联以《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为主要内容,针对群众提出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问题进行答疑释惑,共发放宣传彩页、印有标语宣传品、法律书籍等资料2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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