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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妇联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能力

发布时间2016-12-02 16:48:09

    2016年,青海省妇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的决策部署,完善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多元化、立体式的普法网络,以学习贯彻《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尊法学法用法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取得重要成效。  
    一是突出重点。以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全面实施为契机,设计“建设法治青海·巾帼在行动——法律大讲堂走基层”活动载体,分别在省直机关、非公企业、各市(州)基层开展了11场(次)以“反对家庭暴力  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反家庭暴力法》解读专题讲座。依托“妇女之家”开展以维权知识进社区、进家庭、到身边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8场次。编印汉藏双语版《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折页各2万册。
    二是丰富内容。联合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开展“关爱儿童 反对拐卖”大型宣传活动;积极参与省司法厅主办的《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实施四周年宣传活动;联合省禁毒办、省司法厅在海东市乐都区中心广场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宣传教育活动;在“11.25”消除家庭暴力日、“12.1”艾滋病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举办不同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妇女尊法学法用法守法。
     三是提升能力。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妇联维权工作改革创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妇联维权干部的政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做好新时期妇女维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举办了两期由州县乡三级妇联维权干部参加的研讨培训班,培训干部100人次,进一步提升了妇联维权干部专业化水平。
    四是明确目标。制定印发了《青海省妇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成立了青海省妇联系统“七五”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中,确保“七五”普法工作良好开局。
    五是营造氛围。在《反家庭暴力法》法颁布实施之际,组织省市公、检、法、司、妇联及省维护妇女权益协调组各成员单位的代表,有关专家学者、律师代表等召开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座谈交流会,并召开妇联系统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研讨会,交流经验、分享成果,提出建议,为反家庭暴力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五是创新载体。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命名全省平安家庭创建示范县10个,村(社区)一级创建示范村100个,家庭创建示范户1000个,引导全社会和广大妇女参与平安创建,积家庭“小安”为社会“大安”,为平安青海建设、法治青海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六是以案释法。认真接待妇女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受理,通过对当事人辨法析理、情绪疏导,进一步教育引导妇女依法理性反映诉求,接待咨询和投诉受理妇女信访案件188件/次,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2月1日,是第19个“世界艾滋病日”,省妇联在西宁市中心广场开展了以“携手抗艾 重在预防”为主题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巾帼维权志愿者向过往的群众讲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艾滋病对家庭社会的危害以及防治艾滋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等,面对面答疑解惑,发放宣传折页、法律书籍等资料2000余份,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共同抗击艾滋病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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