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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三坚持、三促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妇联机关走进妇女群众

发布时间2017-05-02 18:13:09

    2013年,省委十二届四次全委会议审议通过《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纲要》,确定“三年强基础,八年创先进”的奋斗目标,吹响了全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号角。省妇联按照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真正把创建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以“三坚持、三促进”强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坚持落实责任,促进创建工作在机关落地
    一是列入“一把手”工程常抓常议。坚持做到一把手带头调查研究、带头谋划部署工作、带头督促推动落实。针对省妇联改革中人员变动的实际,及时调整了以党组书记、主席为组长,各副主席任副组长,各部室部(室)长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部(网络工作部),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各部室、各单位共同推动创建工作的格局。党组会议、主席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创建工作,为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评活动。机关干部队伍有汉、藏、蒙、回、撒拉、朝鲜等多个民族,为进一步增强各民族干部凝聚力和创造力,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各部室、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年度目标考核指标,纳入创建机关文明“六型”部室活动,层层签订责任书,年中督促检查、年底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先进部室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着力营造团结和谐的浓厚氛围,有力推进妇女工作扎实开展。三是加强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教育。坚持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集体学、自学、编发《民族宗教知识学习汇编》、专题辅导、撰写心得、知识答题、办宣传栏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涉藏维稳方针政策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对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认识水平,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和宗教观,打牢“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和“五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争当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模范。开展征集提炼妇联人精神等活动,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凝聚干事创业、团结向上的正能量。
    二、坚持正确导向,促进创建工作在基层扎根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战略部署,按照《关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八进”的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谋划创建先进区“妇联要干什么、妇联能干什么、妇联干好什么”的问题,走出机关搞创建、创新载体抓创建,推动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强化思想教育引导。立足城乡社区、扎根妇女群众,深入持久地开展以“妇女之家”大讲堂,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高原盛开、最美家庭事迹巡讲、道德讲堂走进妇女群众“一讲堂三走进”活动,着力打造妇联组织参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响亮品牌,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先进区创建的重大意义,强化“三个离不开”宣传教育,夯实团结奋进的共同思想基础,引导各族妇女群众坚定不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年来,至今共开展“一讲堂三走进”活动300期,培训妇女23827人,让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意识深入人心。二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系列活动。举办“巾帼心向党 党的女儿话初心”先进事迹报告会。组建了由各行各业、各民族优秀妇女和先进集体代表参加先进事迹报告团,深入8个市(州)、深入一线、深入群众,讲述作为“党的女儿”在党的关怀培养下成长奋斗、建功立业的故事,通过大力选树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妇女群众爱党、爱国,听党话、跟党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落实落细,引导各族妇女共同续写中国梦青海美好篇章。开通“青海妇女”双微,实施“一带十、十带百、百带千”工程,培训宣传骨干1037名,着力打造妇联宣传队伍,讲好妇女故事、传播妇联声音,坚定不移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各级妇联开展“巾帼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之歌”活动,发放《巾帼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之歌歌曲集》7500册。在“三八红旗手”系列评选和“最美家庭”寻找过程中突出民族特色,在2016年评选表彰的省级三八红旗手(集体)中藏、回、蒙古、撒拉等民族占33%。向全国推荐评选表彰的5户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中藏族、回族家庭各占1户。探索在玉树州玉树市禅古公主尼姑寺、称多县西哇尼姑寺挂牌建立“妇女之家”,配备了生活设施,开展烹饪、缝纫等技能培训和各类关爱帮扶活动,有效改善寺院尼姑的生活质量,引导广大寺院尼姑在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三是注重家庭文明建设。以家庭为主阵地,依托“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深入开展了百万家庭创和谐、寻找“最美家庭”等创建活动,连续三年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2017年推选出我省上报全国的20户“最美家庭”,其中藏、蒙古、回等少数民族家庭占45%,有效推动了各民族家庭共同发展进步。编印《家和万事兴》《家庭家教家风—青海省最美家庭故事汇》16000册发放到了广大家庭。
    三、坚持服务妇女,促进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顺应各族妇女群众过上美好生活新期盼,始终把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作为工作的生命线,着力改善民生,强化感恩教育,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创建工作争取民心、凝聚力量。一是实施“创业创新巾帼行动”。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积极与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动青海省“江源巧姑”手工制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全省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的通知》,编印《妇女创业就业政策汇编》等宣传手册,从政策层面为妇女创业就业提供支持和保障。进一步做大做优“江源巧姑”电商平台,在青洽会上设立“江源巧姑”展厅,大力推介我省妇女手工制品,全方位宣传妇联开展妇女手工制品培训、促进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的工作成效。每年与省人社厅举办“春风行动”大型招聘会及女性就业专场招聘会,为城乡女性就业牵线搭桥。认真落实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2014年以来,完成妇女小额担保贷款9.15亿元,受益妇女10376人。培育认定省级巾帼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妇女手工制品基地、巾帼家政示范基地、巾帼专业合作社98个,全国巾帼现代农牧业示范基地23个,引领和带动更多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妇女创业创新,实现居家灵活就业。二是着力项目助推进工程。筹资6000余万元实施了母亲邮包、母亲水窖、春蕾计划、音乐之声我要上学、爱心小厨房等项目,惠及一大批贫困妇女儿童。争取全国妇联及省财政支持,实施农牧区妇女“两癌”救助项目,2014年以来,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每年完成18.7万人次农牧区妇女“两癌”免费检查任务,申请到省财政、全国妇联“两癌”专项救助资金以及“两癌”保险理赔金共854万元,惠及854名贫困“两癌”患病妇女。三是开展各类技能培训。争取省财政、人社厅及国际农发基金扶贫项目的支持,开展了手工制品加工、家政服务、生态保护异地搬迁等妇女技能培训,培训妇女16034人。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在山东潍坊市委党校举办了女性参与精准扶贫能力提升班,全省42名驻村女性第一书记参加培训,增强了驻村女性“第一书记”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四是组织女企业家、女致富能手、女大学生创业者组成“创业创新巾帼行 脱贫攻坚展风采”报告团,赴市州和高校进行巡回宣讲,用榜样的力量激励更多女性创业创新,增强妇女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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