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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着力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妇联干部队伍

发布时间2017-06-15 21:55:3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扎实推进妇联改革,敞开大门建妇联,使更多优秀女性参与全省妇联工作,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培养和输送女干部的重要基地作用。省妇联积极争取省委组织部支持,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妇联系统干部双向兼职和选派优秀女干部到省妇联机关挂职的通知》。
    《通知》对兼职干部工作要求,各级妇联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兼职副主席;省妇联机关各部室负责人与市(州)妇联负责人双向兼职;选派省妇联机关科级干部到部分县(市、区)妇联兼职。与省直机关妇工委、省总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双向兼职;市(州)、县(市、区)可从优秀女性代表和行业骨干中选派干部到省妇联机关兼职。
《通知》对挂职干部工作要求,各市州,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省管企业、高等院校均可推荐优秀女干部到省妇联机关挂职。
    《通知》对兼挂职干部的资格条件、选派程序、兼挂职时间、干部管理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各地区、各单位要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高度,充分认识妇联改革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支持妇联组织兼职、挂职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宣传动员、选派配备和后续管理等环节工作,推荐选派优秀女干部参与兼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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