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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举办全省妇联维权干部培训暨省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站(点)能力建设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7-12-25 11:12:27

    12月19日,省妇联举办“全省妇联维权干部培训暨省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站(点)能力建设培训班”。来自基层妇联系统维权干部、省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站(点)负责人及青海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律顾问团成员等60余人参训。
    此次培训班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全国妇联、青海省妇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妇联维权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提升妇联系统维权干部和省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站(点)的工作理念和工作能力,更好地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而举办的。培训班在就妇女维权工作相关业务进行辅导的基础上,西宁市救助管理站办公室主任李登峰、省第三人民医院心理科副主任马永霞、青海色兰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员朱寿强、老马家事调解室主任马万仓等从家暴庇护、心理辅导、网上信访大厅建设、家事调节等方面进行了经验介绍和交流,与训人员进行了热烈讨论。
    省妇联副主席宝兰花在培训班上讲话,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热潮。特别要深入领会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等一系列要求,始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实践者、捍卫者。要结合妇女维权、“平安家庭”创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站(点)的创建等工作实践对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有关论述进行深入学习和宣讲。二是要不断提高维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基层维权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终身学习意识,不断优化知识结构, 学会敏锐捕捉社会转型期妇女儿童维权的新情况、新变化,灵活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努力提高维权干部服务大局的能力、创新工作的能力、服务妇女群众的能力以及维权实践的能力,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权益,顺应广大妇女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提升广大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要不断提高“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站(点)”创建实效。首批创建的15家省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站(点)”要不断探索创建工作的有效方法,总结推广创建工作的新鲜经验,抓点带面,全面提升维权示范站(点)创建覆盖面和创建水平,推进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以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统揽,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开展特色工作,探索一条符合青海实际、具有青海特色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之路。
    与会人员还参观了省妇联成果展厅、维权工作室、党员活动室、手工制品展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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